一是暂停多项活动,确定各村限额使用集体资金。对已开工建设项目的资金提取,由片总支书记审核把关、报镇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从3月10日起,暂停一切动用集体资金的新上投资项目并暂停一切非生产性开支活动。换届期间,每村使用不超过3000元的限额备用金用以日常办公开支。
二是政府监管,由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对村集体资金的收入进行管理。各村所收入的集体资金,必须全部纳入集体账户。镇代理中心对各村从其处提取的收入票据进行核对,并在换届期间由代理会计陪同确有收入项目的村内负责人前往交款单位收取现金或支票,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三是“双核实”确保村集体可动资产摆脱“流失”。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对各村已签订的承包合同和协议的原件进行统一管理;同时,镇经管站对各村的集体可动资产统计表在村“两委”成员签字、包村干部核对签字后进行统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