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临淄交警大队民警将17万元社会救助款交到伤者手中,帮助家庭渡过难关,解群众燃眉之急。
今年8月,邹某某驾驶重型半挂货车,沿临淄区张皇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西门村路口,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于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于某某受伤,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于某某被送往淄博市立医院北大医疗鲁中医院进行救治。
临淄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了解到,于某某今年已经70多岁了,家中欠有外债,且还有一个离异的儿子,实在无力负担昂贵的治疗费用。
临淄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得知情况后,立即联系医院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对于某某先行进行救治,并主动为其办理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材料相关材料。经多方共同努力,最终将17余万元救助款交到伤者家属手中,让受害者得到及时救治,解决伤者后顾之忧。
文章来源:中国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