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带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查处,切实提高安全头盔的佩戴率。执勤交警不断提醒过往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把安全“戴”回家。
临淄交警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分区域、分时段,抓住早晚高峰电动车、摩托车来往频繁时段,组织警力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立检查点,以点带面,严查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在现场看到,执勤民警按照车辆拦截、身份核查、车辆管理、警示教育等职责合理分工,着重对驾驶、乘坐电动车和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查处和劝导。
临淄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为了自己及其他人的安全,一定要戴安全头盔,交警也持续严厉打击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