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89号),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差额补收、退费工作。工作时间总体控制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职工月缴费基数高于19899元/月的,按照19899元/月进行封顶调整;月缴费基数低于3980元/月的,按照3980元/月进行保底调整。超出的差额部分作退费处理,不足的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
02 缴费基数申报流程
登录智慧人社“新网办”系统,选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应如实填写在职人员和本年度离职(不包含已转移、出国、死亡人员)、退休人员缴费工资。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下载并上传《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公示《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公示花名册》。提交后,系统自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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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缴费基数调整规则
1、未完成申报月份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社保经办机构已调整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各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申报缴费。
2、已完成申报月份缴费基数差额补退。对于本年度已完成申报月份的缴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批量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差额为正数的,由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补缴;差额为负数的,由社保基金财务科室进行退费或冲抵以后缴费。差额部分补退业务均由原单位代扣代缴或代办退费。
3、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调整。已申报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缓缴期间产生差额的单位部分,待缓缴期满后与缓缴部分一并缴纳;产生差额的个人部分随当期应缴一并缴纳。
04 注意事项
1、缴费基数申报提交后,系统自动审核,无需等待后台审核。
2、对于本年度已完成申报月份的缴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批量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差额补退信息与费款所属期应缴一并填写。调整基数需补缴差额为正数的,由用人单位通过智慧人社“新网办”系统按月申报缴费时补缴;差额为负数的,由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费时冲抵,无需到现场处理(基数变动产生的补缴或抵扣差额数据,因存在系统延时,请于调整缴费基数的次日下午后进行应收核定);冲抵后仍为负数的,需前往社保经办大厅现场进行退费。
3、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全程网办,企业可就近前往所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来源:临淄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