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以来,我区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实施了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按照我省的最新规定,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是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或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应时启动联动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根据全省统计数据,今年4、5、6、7四个月,淄博市均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标准,为及时缓解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生活负担,落实惠民政策,经区政府批复,区财政紧急拨付资金16.13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来源:临淄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