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起跑线》
自律能力是培养出来的(2)
本期嘉宾:
孙玲霞,花园小学,临淄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
主持人:在上次话题中我们交流了“延迟满足”和父母要培养孩子的“规定”意识。那如果孩子明白规定,但有时候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怎么办呢?
孙老师:给大家的建议是:让孩子体验违反规定后的后果。举个亲身体验的很小的例子:有一天晚饭,因为和小朋友们玩儿的正欢,叫儿子吃饭的时候,他说不饿。正好那段时间,我发现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违反规定。决定把握时机,“立个规矩”。我对他说“现在到了晚餐时间,过了这个时间,可能就没饭了。”(提示风险),他表态不饿(确认选择一次),我问他:“确认么?”他点头(确认二次)。等回到家,他说:“妈妈,我饿了。”我说:“对不起,我们吃完晚饭后,因为刚才你说不吃,所以把剩下的饭菜都倒掉了,不信你瞧!”(真的倒了,垃圾桶特意留着,作为证据)。他自知理亏,忍了一会儿。然后说:“妈妈,点心还有么?”我说:“没有了。”(这次是藏起来了)。在正常吃饭的情况下,对于他吃零食,我们通常是不太严格约束的(因为也吃不了太多),但是这个时候,零食的负面作用会加强,当然不能给。他有点委屈的说:“妈妈,我真的很饿,能带我出去买点么?”我说:“对不起,这会儿没时间,而且这件事是你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对么?”他终于委屈的哭了(在我们家哭是不被干预的)。稍微过了一会儿,我对他说:“别担心,偶尔饿一顿没关系(解决不必要的心理压力),今天早点休息(提供解决方案),明天早上就可以大吃一顿啦(设定美好预期)!一会儿要不要我给你编个故事听(释放爱和善意,注意不是看动画片)?”自此以后,吃饭这事儿我们就再没操过心,即使偶尔出点状况,稍微暗示一下,他就秒懂了。后来他也选择过不吃,不吃也就不吃了,我们也不会上赶着问饿不饿。
主持人:为人父母需要预习,但是,大多数父母都是从零开始的,需要这样在一件件小事中获得正向体验,然后形成经验。
孙老师:对的。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在《爱弥儿》中写到: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结果。
这段话被称为“自然后果法则”,主旨在于不剥夺孩子受到惩罚的权利,不剥夺孩子遭遇失败的权利,不剥夺孩子体验不适的权利,因为这些后果和挫折,是他变得更加美好,更加卓越的必修课。
主持人:育儿是一个很个性化的过程,要结合孩子的性格特征和家庭实际实施。尊重孩子体验的权利,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孙老师:尊重孩子体验的权利,但是,最好在事前提示可能的后果。后果发生时,既要给予孩子品尝后果的时间和情绪表达途径(比如,生气,哭),也要和孩子站在一起面对,切忌用“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等不当言语把孩子推到对立面。确保孩子可以承受“自作自受”之“受”,不要形成不可逆转的身体或者心理创伤,同时,态度冷静而不冷漠。
毕竟,教育的本质,之于父母,是爱,不是惩罚。之于孩子,是唤醒,不是驯化。
来源:临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