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是全国第五个“路政宣传月”,5月31日上午,临淄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在敬仲镇苇河村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
正值苇河集市,临淄公路事业服务中心路政人员积极向村民发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警惕我们身边的马路“杀手”》等宣传彩页,向村民们讲解公路法规,并提醒行人注意车辆安全。针对部分村民在公路有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占到经营的情况,路政人员耐心向他们进行劝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 并帮助摊主将摊位撤到安全地方。
进入5月份以来,临淄公路事业服务中心还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在办公场所、重要桥梁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站点、悬挂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并利用荣兰路淄河大桥收费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路政宣传口号。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20台次,人员3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通讯员 姜鹏)
文章来源:鲁网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