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的麦收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夏粮丰产丰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做如下通告。
一 广大农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麦收防火规定,认真履行防火义务,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二 切实抓好麦收期间从事麦收工作的机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禁收割机、拖拉机、柴油机等不戴防火罩进场、进院、进地作业。
三 严禁乱拉乱接用电线路,严禁在麦场、麦地等场所使用裸体导线、挂钩线、地躺线,电气开关保险丝不得用铜丝代替。
四 切实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在麦田和麦场吸烟、动用明火,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
五 严禁焚烧麦草和麦茬,严禁在公路上晒粮或打轧麦草。
六 麦场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扑救。
七 各村居委员会要发动治安联防队员、巡逻队员加强安全巡查,对麦收期间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救。
八 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麦收防火、灭火知识,使广大农民群众掌握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
九 各镇办利用田间地头小农水加装出水口,储备消防水带、水枪等灭火设施。
十 各镇办及时督促环卫洒水车改装出水口,配备消防水带、水枪等灭火设施。
对违反上述规定,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对过失引起火灾事故,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据法律法规,处以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淄博市临淄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9年5月